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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第二十四中学校体育教育评价制度


  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》的文件精神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实施素质教育,提高我校体育教育整体水平,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教育的评价体系,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,从而改进体育教学,增强学生体育运动技能,提高体质健康水平,特制定本评价制度。

一、组织管理

  学校将体育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,并制订具体计划,认真组织实施,定期组织检查。校长将体育教育列入工作计划,明确一名副校长分管体育工作。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,严格落实国家体育课课时规定。

二、教育教学

  1.按文件要求,开足体育课(初中不得少于3节体育课)。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、挤占体育课时间。每天保证学生在校1小时运动时间。帮助学生掌握1-2项运动技能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观。

  2.体育课程教学计划、单元计划、课时计划齐全。依据课程标准组织体育教学,完成教学任务。加强教学研究与改革,提高教学效果。

  3.学校设置“蒲公英”选修课程,组建各项体育运动社团,多方面,多角度培养学生体育锻炼兴趣。

4.组建校体育运动会进行常规课余训练,积极参加各类运动比赛。

三、条件保障

  1. 坚持集体备课、校本教研(每学期教研活动不少于10次,并有参加人员记录和活动记录)。鼓励体育教师积极参加培训、开设公开课、完成继续教育。

  2. 两个校区分别设有器材室及活动室,器材管理规范,体育器材室有专人负责管理。

   3. 公用经费按规定用于体育活动和体育器材的支出,满足学校体育工作需要。

四、测试评价

  1.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,实施体育课程测评,不断增强学生体育运动技能,提高体质健康水平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观。

  2. 每年完成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,发放《体质报告书》,做好学生平时的过程性评价记录。

五、更高目标

   1.不断创新学校体育活动内容和形式,增强校园体育运动氛围;

   2.以现有的体育运动社团为媒介,挖掘在体育上有特长的学生,引进校队进行系统训练,参加比赛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