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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苏州市中等学校教坛新秀的通知

苏州市教育局

苏教德育〔2020〕1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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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苏州市中等学校教坛新秀的通知

各市、区教育局(教体文旅委),直属(代管)学校:
为进一步加快青年教师培养步伐,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青年教师队伍,经研究,决定继续开展苏州市直属中等学校第十七届教坛新秀、苏州市第九届中等学校教坛新秀“双十佳”评选活动。评选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、教龄在5年以上(2015年8月底前从事教育工作),担任过三年以上班主任或德育(含团队)干部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中等学校青年教师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爱岗敬业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,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,模范执行教学“七认真”,在校园文化建设、学生社会实践、班集体建设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、社团文化建设、志愿服务、心理教育或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有突出表现。
(二)关爱学生。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,把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,尊重学生的人格,公正地对待学生,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,促进学生全面、主动、健康发展。
(三)严谨治学。刻苦钻研,勇于创新,教育教学有特色、效果好。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,教育科研能力强、成果突出。
(四)志存高远。依法执教、规范执教,廉洁从教。乐于奉献,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,不从事有偿家教。
(五)为人师表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,文明礼仪素养好,示范作用强,受到学生及家长的热爱和尊重。
对于在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方面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,应优先推荐;凡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
三、评选方法
(一)评选程序
1.市、区(直属学校)推荐。各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市、区级教坛新秀评选的基础上,直属学校在民主推荐评议基础上,按照推荐名额(见分配表)向我局推荐参评人选。
2.苏州市考核评定。由苏州市教育局组织考核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。直属中等学校教坛新秀根据考核成绩前80%左右入选,前三位者直接推荐参选苏州市中等学校教坛新秀“双十佳”;苏州市第九届中等学校教坛新秀“双十佳”则根据考核情况前20位入选。入选名单将公示一周。
(二)考核办法
考核工作由苏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,考核组成员由教育行政人员、教研员和德育干部组成。考核的主要内容和形式是:
1.教学“七认真”情况。采用集中说课(请自带任教年级的教材和教参,当场指定篇目,提前20分钟准备,说课7分钟左右,重点考核学科德育情况)、答辩访谈(每人3分钟左右)等方法进行;
2.德育工作和师德实绩。集中进行班级管理(或学校德育工作、心育工作)经验介绍(每人7分钟左右)、答辩访谈(每人3分钟左右)等方法进行。同时进入学校进行师生问卷调查。
四、材料要求
报送材料:纸质稿包含《推荐表》(加盖公章)一式二份、2000字的典型事迹材料、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。电子稿包含《推荐表》和事迹材料,两者放在一个word文档内,命名为“某某学校某某教坛新秀材料”,汇总后放入一个文件包,文件包名为“某某地区(或学校)教坛新秀材料”。各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在2020年6月18日(周一)前将纸质稿报送至苏州市教育局德育处,同时报送电子稿至邮箱sjyjzxc@163.com。直属学校在6月12日(周五)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。
评选教坛新秀是促进青年教师成长的重要措施之一,对青年教师的成长具有重要意义。各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严格把关;推荐过程要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对推荐参评对象的综合表现要向全体师生介绍并广泛征求意见,务必达到师德优秀、工作突出、师生公认的要求。如发现推荐材料不真实或推荐程序不符合规定的,将取消其参评资格,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。
联系人:苏州市教育局德育处张雨作,联系电话:65151329。

附件:1.苏州市直属中等学校第十七届教坛新秀推荐名额
分配表
2.苏州市第九届中等学校教坛新秀“双十佳”推荐
名额分配表
3.苏州市中等学校教坛新秀(含双十佳)推荐表


苏州市教育局
2020年5月27日
(此件公开发布)